复旦大学 202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章程
复旦大学 202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 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 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 7500 名左右 (包括 考试招生和推免招生) 。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 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 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 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 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 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 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 8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 程考试 (需提供有效成绩单) 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 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 ( 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 不得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 非法学类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 ( 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 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类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 目管理 (代码为 125602)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 ( 一) 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 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 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 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法律 (法学) 、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 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均须符合报考条件 ( 一) 中的各项要求。
(三)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 ( 一) 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 业务优秀, 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 (技术报告) 或者已经成为 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 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 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 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 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 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 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四、报名
(一)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填
报志愿。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另行 制定颁布《复旦大学 2023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章程》。
(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 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 报名时间: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 (每天 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 (每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3) 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 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 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③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 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 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④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 (学籍) 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 名期间 自行登录 “ 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 :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 (学籍) 信息。
未通过学历 (学籍) 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 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 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 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网上确认”第 3 项规定。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 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单独考试除外) 报考我校,须选择 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 点 (代码 3102):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 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 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 2022 年连续 6 个月的上海市社保已缴费记录 (如有调整,以 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 点 (代码 3102)。
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 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 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 息为准。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 应 (往) 届 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 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
(1) 除复旦大学报考点 (代码 3102) 以外,选择其他 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 证 (应届生)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往届生) ,在规定时间 内 (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准) 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逾 期不再补办。
(2) 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 (代码 3102) 进行网上报名 的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请关注我 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 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 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 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 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 告。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 程成绩单。
⑤在校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招生考试
(一) 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 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 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外,其 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 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 150 分) ,初试总分为 500 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 单元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 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 基础综合) 或两个单元 (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 。初 试总分一般为 500 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物 流工程与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 300 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 2023 年招收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 时间为 3 小时。
2.初试时间
2022 年 12 月24 日至 12 月25 日(每天上午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 (具体时间以教 育部通知为准)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 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 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
复旦大学考点或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
(二) 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 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 (非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 生可以不加试。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 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预审或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预审或复试中进行,成绩计 入总成绩。
5.考生复试时间暂定 2023 年 3 月 中下旬,具体安排另 行通知。
六、录取
(一)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 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 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 拟录取名单。
(二)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 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 担责任。
(三)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 可入学。
八、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 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
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 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 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 向就业”硕士生。
九、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 学制一般为 2 年至 3 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 (上海市杨浦区邯郸 路 220 号) 、江湾校区 (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 2005 号) 、枫 林校区 (上海市徐汇区医学院路 138 号) 、张江校区 (上海 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825 号) 。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定位对院 系分布进行调整。如有新增办学地点, 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学 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 (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 年 7000 元) ,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硕士生 (含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关注我校财务处网 站 (网址:http://www.cwc.fudan.edu.cn/)“信息公开”栏发 布的教育收费公示,或咨询报考院系。
(二) 我校从 2019 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培养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 、面向西 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 、“研究生支教团” 、“人才工程预备队 ( 一期) ”等
类别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 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 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三) 我校设立了以生活津贴、奖学金和“三助”津贴 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 站 ( 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 “学生奖助”栏 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定向培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 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 号) 精神,促进专业学 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 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 2016 年起 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考生入学后具有硕 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 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临 床培训和考核 (相关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 四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 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具有全日 制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且专业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 定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 届毕业生。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报
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考生被录取后,学校将统 一变更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十二、其他说明
(一)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 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 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 招生计划数参照 2022 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 报考时参考。2023 年的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 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二)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 带“★”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三) 若 2023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 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本章程 所涉内容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四) 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 收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的招生章程,另行制定公布。
十三、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 咨询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 (邮政编码 200433)
电话:(021) 65642673 或 65643991
传真:(021) 65644159
(二) 监督部门
部门名称:监察处
电话:(021) 6564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