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2-04-14 14:35:27 浏览(121) 作者:成人高考_自学考试_研究生招生报名网 来源:沪科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1981424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先后为国家培养了6万余名管理、指挥和技术人才,为公安事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忠诚卫士的摇篮20189月,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转制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校代码:11105,中文简称:警察大学,英文全称:China Peoples Police University,英文缩写:CPPU,办学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

1985年,警察大学在国内率先相继开办消防工程、边防管理等本科专业,1997年开办消防专业函授教育,2013年开办消防专业自学考试,是全国最早开办消防专业函授教育的学校,也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认可面向全国开考的自学考试消防专业的唯一主考学校。经过多年的办学积淀,警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逐步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稳定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构建了一整套完善的课程和教材体系,采用“教育+网络”的方法,建立“需求牵引、资源共享、立足岗位、自主学习”的运行模式,实现多样化教育、个性化学习、智能化服务、精细化管理。


【项目介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国家考试,国家承认学历。考试采取单科考试、学分积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消防工程(专升本)专业主考学校,拥有优质专业、优秀师资、完善的教学设施。考生通过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考试科目后,在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论文答辩,论文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加盖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印章,符合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同时将获得由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如下显著特点:
①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国家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②开放性。参加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身体条件等限制。
③灵活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取单科考试、学分积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及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④效益性。对个人讲,参加自学考试相比进入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投入的资金要少,是一条投入少、效益高、接受高等教育的有效途径。
【项目优势】
1.学习方式灵活:考生可自定学习计划考取学历证书。
2.专业突出实用性,结合培养目标及要求,增加了实践科目,强调综合素质培养与实践技能训练。
3.助学过程提供线上辅导及考前复习资料,复习资料是聘请有丰富的自学考试教学辅导经验的师资精心撰写,提高考生的复习、备考效率。
4.证书含金量高:在多种高等教育形式(成人、网络远程、高自考等)中,高自考毕业证书在升学、就业、出国留学中社会认可度和含金量高。
5.学士学位:具有自考英语合格成绩,免考学位外语考试,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报名条件】
1.各类专科在读生或毕业生(统招、成考、网络教育、电大、自考)。

2.报考专升本层次专业的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具体以“中国高等教育考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助学辅导】
按专业考试计划及大纲要求制定的助学计划采取线上平台方式进行,考生可以在自考平台上学习,并有课后作业和模拟测试题库,使考生快速记牢各项重点难点。同时,定期举办线上答疑和线上直播辅导,结合助学平台上丰富的题库和作业,帮助考生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
【参加过程性考核,享受加分政策】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考委[2010]1 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标准体系(试行)》(考委办函[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已开放部分课程作为试点(以省级教育考试院政策为准),采取考生自愿报名的原则参加学习,实施网络助学综合评价的自学考试课程的最终成绩按比例组合而成,其中全国统考笔试成绩占 70%,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成绩占 30%,即最终课程成绩=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成绩*30%+统考笔试成绩*70%。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成绩有效期为当期该课程国考成绩统计结束为止。如果统考笔试成绩高于合成后自学考试课程成绩则以统考笔试成绩为该自学考试课程最终成绩;如果考生最终的课程成绩不合格,考生还想参加网络助学学习综合评价活动需重新申请下一个考期的课程。

【费用及教材】
课程报考费(含考核费)及论文指导费按省级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院校标准自行支付或代收代缴,助学服务费结合实际情况另行收取。教材,考生按教材目录自行购买。
【考籍注册及课程报考】
2021 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笔试课程报考、实践课程报考等都通过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办理。考生在报考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及完成相关核验确认,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考、考试。具体注册及报考流程详见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报考简章。
【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
2021 年下半年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 10 月 16、17 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课程设置明细表,具体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2021 年下半年非笔试环节(包括实践课程)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主考学校确定,具体以主考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考试规定】
考前一周考生自行登陆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 2B 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退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 年8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考试成绩】
考生可在考后约四十天登陆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在线申请成绩复核或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申请分数复核。详情关注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
【自考毕业证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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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本专业,立志献身消防事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风正派,思想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完成考试计划和考试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内容和其他教学活动,经考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合格,较好地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专业工作和科研工作的初步能力;
3.成绩要求:
1)考生主干课程(消防工程、安全工程、消防指挥)平均成绩在 65 分(含)以上;
2)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科目英语(二)成绩在 60 分(含)以上(不含免考);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 70 分(含)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未完成考试计划者;
2.主干课平均成绩低于 65 分(不含)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低于 70 分(不含)者;
4.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科目英语(二)成绩在 60 分(不含)以下者;
5.考试作弊者;
6.因其他原因,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行政或党团纪律处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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